陷虚假宣传诉讼高价大金到底值不值北京商

说起大金,不少消费者都会联想到中央空调,“价高物美”似乎已经成了大金的标签。不过,价高是真的,物是否美却存在疑问。近日,北京商报记者从一名律师处获悉,因为涉嫌“虚假宣传”和“能效虚标”的问题,大金被一名消费者告上了法庭。据大金方面的说法,该公司在各个流程都严格遵守国家规定,也相信不久后法院会做出公正的一审判决。目前看来,到底有没有欺骗消费者,还要等到法院的最终判决才能知晓,但真正的好产品,一定是经得起推敲和检验的。三点质疑根据上述律师提供给北京商报记者的资料,这位消费者曾在年购买了一款型号为NRZQBV2C的大金多功能VRV高能效中央空调采暖系统,当时花费了28万元左右,但在使用过程中发现了如下三点问题,于是在去年向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对大金提起诉讼。首先是加热问题。在大金的宣传册中,这个系列的产品“打破传统燃气式热水器和电热水器1份能源仅输出1份以下热量的制热水方式,采用热泵加热、电加热辅助的形式,”、“当您需要的生活热水温度在50度以下,可由热泵直接加热完成,此时是更节能的加热方式。”但该消费者发现,每次在加热至42度时,内置的电热棒已经启动。其次是生产许可证问题。大金在产品宣传资料中称,对制造商的采购部件除了制造商的出厂合格证外,还有自己的购入品检验工序多次检测。但对于水热交换器中唯一需要生产许可证才能制造的核心部件钎焊板式换热器,表面上的供应商并没有生产资质,实际制造商供货时也是没有取得生产许可证的。另外是能效问题。大金这款产品铭牌上标注的制冷功率为W,其在产品宣传手册中标明的NRZQBV2C型号产品的制冷功率也是W,而在该型号产品的能效标识上注明的制冷功率为W。在额定制冷(热)耗电量一定的条件下,额定制冷(热)量越高,额定COP(空调的能效比)的值就越高。北京商报记者了解到,空调能效比越高就越省电。该律师表示,任何侵害消费者知情权的隐瞒、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均构成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意义上的欺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的质量、性能等信息应当全面真实,不得作虚假或者引入误解的宣传。《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六条第八项规定:夸大或者隐瞒所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等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好关系的信息误导消费者。而大金上述问题都涉嫌欺诈。北京商报记者就此案联系到大金法务部相关负责人,该负责人表示,大金在生产、销售、宣传等各个环节都严格遵守国家爱规定。而关于上述问题,大金已经在庭审中对这些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并向法庭提供了相关证据。“现案件处于法院审理阶段,尚未判决,所涉的审理细节不便透露。我们可以在判决生效后就相关问题作详细说明。当然,无论是厂家还是消费者,都需要遵守国家的法律,我们相信法院作为国家的司法机关,在查明事实后会做出公正的判决。”风波不断然而,大金不只一次陷入“虚假宣传”的风波。除了以上案例,还有一位周姓消费者也向北京商报记者讲述了类似遭遇。这位周先生表示,自己曾在年花费超过14万元购买了大金中央空调采暖系统,当时宣传也是“生活热水温度在50度以下,可由热泵直接加热完成,此时是更节能的加热方式。”但该消费者发现,每次在加热至42度-43度时,内置的电热棒已经启动。周先生曾找大金售后解决此事,但在更换某个零部件后,加热问题依然没有改变。周先生对北京商报记者表示:“我知道很多用户都使用大金产品,加热方式与宣传不符这个问题不少人都遇到过。”除了空调,大金的空气净化器也曾被检出实测与标称值不符。今年年初,北京市消协曾对市场上销售的50种空气净化器产品进行了比较试验。试验结果显示,部分空气净化器洁净空气量的实测值低于其明示值。在颗粒物的洁净空气量方面,大金一款型号为KJF-K01的空气净化器标称值是每小时立方米,实测值则是立方米。提起大金,很多国内的消费者可能并不熟悉,实际上,在空调行业,大金可以说是格力、美的等品牌的“老师”。根据大金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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